Last Updated on 2019-09-06
申請專利註冊好像不容易被核准耶?專利=發明嗎?我的創作沒有技術性也可以申請專利註冊嗎?專利有期限嗎?專利有哪些類型啊?一項商品,可以同時註冊不同類型的專利嗎?如果你也有以上的疑問,千萬別錯過這篇文章~我們今天可是使盡洪荒之力,替大家整理出了一系列與專利相關的入門必備知識喔!
Source:Twechie via Visual Hunt / CC BY-SA
進入正題前,先來聊聊專利制度的目的是什麼。專利就是透過政府核准,讓「專利權人」在特定期間可以排除他人使用的權利。不過,要獲得這樣的特權,相對地專利權人必須公開原本保密的技術作為交換。如此,研發資源不會被浪費;而大眾在專利權期間過後,可以有機會進一步分享、利用。
申請專利的基本知識
相較於著作權,獲准專利需具備的要件、判斷每個要件的過程都更為複雜,這邊僅先簡單的介紹一些基本概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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概念一:若要申請註冊專利,申請人提出的創作內容必須明確且充分揭露,且能讓同一技術領域、有通常知識的人,能依照申請人公開的專利內容來實施,才可獲得專利保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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概念二:當提出專利申請後,審查官會把申請案的技術與市場上其他技術做比較(技術比對);若是在申請前就已經公開的技術,則被稱為「先前技術」。
專利三要件
➊ 產業利用性
又稱「實用性」,只要申請人提出的技術或創作可被應用在產業中,就符合這個要件(至於有沒有「市場價值」與此要件無關)。在三要件中,這一點是最容易達成的;先過了這一關,審查官才會繼續確認下面兩個要件。
➋ 新穎性
申請專利的技術或創作,必須與申請日前的先前技術不同,而且在申請日前未揭露於刊物、未公開使用或沒有被大眾知道,若都符合那就具有新穎性。
新穎性的判斷,在技術比對時只能「一對一」。也就是說,在這個階段審查官只能拿一份先前技術的對比文件來比較,因此相對「進步性」來說,要通過「新穎性」審查較為容易。
➌ 進步性(創作性、顯而易知性)
有個觀念很重要,若是未通過新穎性的審查,審查官就不會繼續審查進步性了。進步性要求的是申請專利的內容要達到足夠創新的程度,因此若依照現有的技術就可以輕易得到一樣的結果,這個專利申請案就不具有進步性。
進步性的判斷,在技術比對時可以「多對一」。換句話說,審查官可以將多份先前技術的對比文件組合起來,進一步與該專利申請進行比對。由此可知,進步性是三個要件裡面最難通過的一項。
✎ 補充:即使申請專利的技術或創作跟先前技術之間有差異,但只要這些差異、創新程度不夠,使得申請的技術或創作整體,是可以由同一技術領域中有一般知識的人,依先前技術也能夠輕易完成,這時候這項申請就會被認為不具有進步性。
專利分類
專利權是智慧財產權的一種。法律讓專利權人在一定的期間內可以排除他人使用,但各國專利分類方式不同;以台灣來說分為三種類型,以下也舉在台灣註冊過的專利為例子。
➊ 發明專利
專利法裡的「發明」是指利用自然界的規律,產生具有功能性、技術性的創作結果。「發明專利」能用許多不同的方式來呈現,可以是一個實體的物品,也可能是物品的製造方法,甚至也可能是物品的使用方式。相反地,沒有技術性的創作(如:單純的美術創作)就不屬於發明專利。
例如:一種太陽能集光模組。考量發明專利的技術性高、內容較複雜,這邊我們就不多加詳述。有興趣的話,可以參考檢索結果(如:公告號 I382551);閱讀「摘要」並搭配圖片,應該能有初步的理解。
➋ 新型專利
新型專利也是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,但保護的對象限於物品「形狀、構造或組合」的創作,且為「實體」的物品。物品的「製造方法、使用方法」,或是無一定空間形狀與構造的化學物質、組成物都不屬於新型專利的範圍。
例如:可攜式防盜鎖扣(公告號 M429741)。這個專利的主體是一個鎖扣,可防止門鎖由外側經鑰匙開啟或遭外力轉動開啟,套設於一般門鎖的轉鈕及門把。
✎ 延伸問題:既然新型專利僅限於有形體的物品,那哪一種產品適合申請新型專利呢?如果單純是結構的組合、具功能性,且不是以外觀設計為主;若預期產品需受到保護的期間不用太長,可以考慮申請新型專利。
➌ 設計專利
曾被稱作「新式樣專利」,但現在它已經改名為「設計專利」囉!
設計專利保護的是物品的外觀造型設計。不論是全部或部分的形狀、花紋、色彩或結合,透過視覺呈現的創作內容,創作必須是「應用於物品」且「透過視覺訴求」的具體設計,這樣才符合設計的定義。純功能性的物品或純藝術創作,就不屬於設計專利的範圍。
例如:可攜式電子裝置(公告號 D157615)。由 HTC 針對某一型號手機的外觀樣式申請的設計專利、顯示螢幕之圖形化使用者介面(公告號 D164805),其實這個就是蘋果公司對撥電話用的鍵盤介面申請的設計專利。
各類型專利的差別在哪?
在完成創作後,設計師們不見得都懂得自己究竟比較適合申請哪個類型的專利。別擔心,我們這就來為大家整理幾個重要的差異,方便設計師們自行評估。
➊ 保護對象 — 技術 Vs. 外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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概念一:設計專利保護的是物品的外觀造型設計,發明專利、新型專利則是保護技術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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概念二:發明專利、新型專利雖然都是保護技術內容,著重於功能、技術、製造及使用方法的改進,但新型僅限於物品之形狀、構造或組合的創作。發明專利的涵蓋範圍比較廣。
➋ 審查方式 — 形式 Vs. 實質
Source:Chung Ho Leung via VisualHunt / CC BY
與其他各國相似,台灣專利的審查方式分為形式審查跟實質審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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概念一:「新型專利」只採形式審查,申請人提交的文件只要符合法規要求,就可獲准專利權。因為審查官不會進行國內外相關資料庫檢索、比對,所以審查期間只需半年左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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概念二:「發明專利」及「設計專利」除了一開始要符合形式審查的要件,後續還需要通過實質審查,因為必須進行仔細的技術比對,所以審查的期間較長。以「發明專利」為例,平均需要 2 ~ 3 年以上才會獲准。
✎ 補充:別以為獲准新型專利就能所向無敵,正因為是形式審查,所以它比較容易受到公眾的挑戰。而且為了防止新型專利權利人濫發警告函,新型專利權人在對他人主張權利時,必須同時提出「新型專利技術報告」。
➌ 權利期限
Source:DafneCholet via VisualHunt / CC BY
還記得商標權的期限是可以不限次數延展嗎?專利權卻是有時效性的。一旦期限屆滿,任何人都可以自由運用該項專利的內容。三種專利的期限都是從申請日開始起算,整理在下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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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明專利:20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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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型專利:10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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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計專利:12年
案例分享:設計專利
設計專利大概會是 Pinkoi 原創設計師時常申請的專利類型,我們希望透過可口可樂公司的玻璃瓶的案例,讓大家更了解設計專利的特色。
Source:Flickr
大家都喝過可口可樂公司推出的玻璃瓶裝可樂吧!玻璃瓶的設計在台灣是有註冊設計專利(公告號 D154360 ),一起來看在它在智慧財產局文件中的說明:「物品為瓶子,主要用在裝飲料等使用,從不同視角的圖片來看,它的創作特點是直立圓筒形體,瓶身呈曲線,瓶口有螺紋及凸緣,瓶身近瓶底有數條直立長圓形淺凹溝環繞瓶身外周面,瓶底是凹入的形狀。」
重點總結
最後我們想提供幾個概念,讓設計師在申請專利前可以先思考一下:
✔ 想清楚 :預計申請註冊哪一類型的專利
對申請專利有興趣的設計師,基本功就是先了解自己的創作是著重在功能性、技術性,還是外觀的特殊設計;同時我們也建議在創作過程中持續檢視是否符合專利三要件,並特別留意法律上有規定,發明專利、新型專利兩者是不可並存的。
✎ 補充:發明專利、新型專利還是可以同時提出申請,新型專利通常會先拿到證書,而之後發明專利獲准後,申請人必須要擇一存續。
✔ 關鍵的預習:申請前的檢索
因為專利採「先申請主義」,若同一個發明有二個以上的專利申請時,只會就最先申請者准予專利。
另外,專利檢索因為涉及較高的技術性,建議可以尋求專業人士協助進行,幫助你了解目前市場上其他相關專利的狀態。在檢索過程中可能會發現一些問題,例如:跟你高度相似的技術已經存在,專利可能就不容易被核准。
✔ 全球佈局:向哪些國家/地區申請註冊
專利權跟商標權一樣,都是採「屬地主義」,在 A 國取得的專利權只在 A 國受到保護, 若要在 B、 C 等其他國家享有排除他人使用專利的權利(如:產品要在其他國家製造、使用,或出售等行為),須向各國專利主管機關申請註冊。
看完這篇文章後,你對專利權有沒有更多的認識呢?溫馨小提醒:這還只是粗淺的入門篇,若設計師有打算申請專利,一定要花更多時間去研究該類型專利更深入的內容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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